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基层动物防疫人才引进、培养以及生活待遇保障等制度,对长期在基层服务的动物防疫人员在聘用以及职称评审、晋升中予以政策倾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