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