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居民住宅区,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及配套的设施、设备所在的区域和相关场地,包括城镇居民住宅区域、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等。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