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本市公共厕所管理,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