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五章 低空空域协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有关军事机关、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及时解决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