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有关军事机关、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的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及时解决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