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三章 通用机场建设和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民用运输机场应当拓展通用航空服务功能,建设通用航空功能区。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