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列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