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枫桥经验”的义务,对破坏、损毁“枫桥经验”文化物质资源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枫桥经验”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