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从事人参加工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人参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保证质量安全。人参加工应当实行质量追溯制度。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