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人参种植用地的土壤、水源和大气等环境,应当符合人参标准化种植规程规定的人参种植标准和要求,建立人参标准化生产制度。不得种植农残、重金属等各项指标不符合国家和省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人参。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