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毒条例/第三章 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第十九条有效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工具驾驶资格和从业资质申领的审核、管理,防止吸毒人员驾驶交通运输工具。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