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运行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有害生物、消毒、容灾备份等设施设备,并定期对其检查、维修和保养,保障日常运行安全。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行业标准有效改善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的存藏条件,建立相应的保护制度,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