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自身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应当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加强与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