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自身建设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应当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加强与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