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对其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