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开展人力资源区域合作与交流,搭建招才引智、交流展示和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平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