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热用户有权就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用热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开投诉和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