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