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