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第三章 应用与发展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系统,对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进行集成,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