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第十九条有效鼓励依法设立的检验、鉴定、认证、信用、劳务、公证、会计、律师、金融、保险、信息等专业机构,为综保区内的企业提供服务。管委会应当建立有利于第三方检验、鉴定等专业机构规范和发展的制度。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