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综保区建设、管理涉及的重大问题。

管委会应当与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配合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