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统计监督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