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存储备份机制,防止统计资料毁损、灭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