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行为,保障捐受双方的合法权益,倡导捐献人体器官挽救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