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