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居民应当学习必要的消防知识,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防火、灭火常识及逃生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用于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或者家庭财产险。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