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按照规定住宅小区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