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八条有效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从事畜禽养殖、处置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担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