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的养殖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适用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