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