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业主自治、市场竞争、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着力提升物业管理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