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及地下车位等配套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