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第十六条已废止加价水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技术研究和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