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并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佩戴统一标识,文明执法,接受群众监督。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