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农业机械经营者不得哄抬服务费价格,刁难、欺诈用户。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