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残疾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并落实国家和本省有关抚恤优待。离退休军人的接收安置和待遇保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