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灞河重点区域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解决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灞河重点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区域风貌的规划设计、控制引导和保护管理。水行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城管、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工作。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