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五条有效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共同建立高速公路联合指挥调度服务平台,开展高速公路的指挥调度、运行监测、信息研判等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发布高速公路施工、事故、拥堵、气象、交通管制、行车提示及安全警示等信息。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