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主要产品能耗指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