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食盐管理,科学指导食盐加碘工作,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