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从事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的组织和个人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数据在人工智能场景的创新应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