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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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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动物防疫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

每年一月第二周为自治区动物防疫法治宣传周。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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