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生育政策等制度的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干涉基层组织正常工作;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煽动民族分裂、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行为;不得以宗教名义非法集资、募捐和摊派。

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