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条有效自治机关优先发展教育,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依法制定适合自治县情况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类学校的设置,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自治县教育投入逐步增长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类助学政策。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