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邵水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林业、发展与改革、财政、交通运输、住建、公安、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邵水保护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