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生活垃圾应当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医疗卫生、电子、放射性等需要特殊处理的垃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