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本市加大对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力度。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审议公司股东关联交易等事项时,应当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经董事会决议的关联交易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