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乡村清洁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和投诉。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