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有效

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