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有效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和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管理按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